从2019年1月1日开始,社保将正式由税务征收,对于企业,意味着以下“神操作”都将被终结:
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X
试用期员工不缴纳社保 X
一律按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 X
......
社保院研究员表示:企业用工成本至少上升30%,同时社保“费该税”导致创业公司压力山大,纷纷表示“不到万不得已,绝不招人”。
目前企业参保率低,原因主要为三种
一、低收入者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原因:
1、对延长退休年龄迟延享受退休待遇持不乐观态度;
2、大部分企业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缴费,以降低经营成本;
3、社保费用比例高,到手的工资难以改善现有的生活水平。
二、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
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:
1、税收科目多负担重,企业盈利低,难以承担社会保险缴纳的责任;
2、实发工资中扣除个人社会保险后,低于同行业标准难以招到员工;
3、企业和员工为追求彼此的共同利益,同意不缴纳社保。
三、对于行政或审判部门的原因:
社保执法部门如果主动依法履行追缴职权,将与成为企业和员工形成对立,“民不告官不究”就自然形成了常态。
如果“民告了,官究了”,行政处罚措施对于企业“雪上加霜”还是“倾家荡产”,还是稳定就业格局,实践中难以把握。
对于合规的企业,无论是社保机构还是税务局征收,全员都已依规参保,不受任何影响。但这样的企业,又能占到多大比例呢?
在经济新常态下,企业已经面临着产能过剩化、利润微薄化的挑战,社保的全面合规化,必将给企业的经营带来新的挑战。无论你是什么类型、什么规模的企业,都将面临这一严峻问题:如何化解社保风险,降低用人成本?
关于如何降低用人成本,我们也分析了不少了。今天重点来讲一下,利用灵活用工平台,这种平台用工的方式,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降低用工成本!
采用灵活用工:调整用工结构、降低用工成本、防范企业风险、提高税后利润!
灵活用工以劳务关系及经济合作关系为主,与传统劳务派遣、全风险外包、非全日制等非标准劳动关系截然不同,完全是非劳动关系概念。这就意味着,企业无需负担灵活用工这部分的社保。
灵活用工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社保成本,还能够让企业在合理节税的同时,规避企业风险。在今年的个税改革中,灵活用工平台的优势也被凸显了出来,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改的核心,本轮改革并没有触及个人劳动所得收入的明目,保留了薪资所得、劳务所得、稿酬所得的劳动性所得的名目。劳动所得多元化仍然保持原有的类别,在这基础上,劳务所得仍然被保留。向个人支付劳务所得仍然是允许的,对于个人来讲允许由多种劳动经济来源,而对于企业来讲,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包任务,不与劳动者形成常规劳务关系,减少社保缴纳,可以降低企业成本。
以“薪客”灵活用工平台为例。我们看看社保入税,企业合规缴纳社保和使用灵活用工平台的成本差异!
以月工资5千计,江苏应缴社保为例:5000*30%=1500元(30%以企业应缴部分计)
灵活用工:5000*(14%-6%)=400元(注:6%税金企业可以抵扣销项税金)
两者相比节省1100元每人/月。
一个员工节省1100元每月,一个工厂如果有这样的50个员工,一年就是660000元!相当可观!